|
台湾消息:台湾“行政院”昨天通过58项开放祖国大陆资金来台投资服务业清单。台湾将首先开放间接投资,第二阶段再开放大陆资金来台直接投资,未来还将评估和规划大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的时机及条件。
据台湾媒体报道,这份清单中包括国际快递陆地运送、小客车租赁业之旅客运输、运动赛会行销、运动组织之运动及其他娱乐服务、空运、广告、一般旅馆、食物服务等行业。具体的开放时间,还要等台湾“立法院”完成“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港澳关系条例修正草案”的审议,才能确定。
“陆委会”主委蔡英文指出,这是台湾首次向大陆资金开放服务业。台湾在加入WTO谈判时,并未承诺开放所有服务业,对大陆资金的开放也是以这一承诺为基础的。以服务业的项目来计算,台湾总共承诺对WTO会员国开放108项,第一批就对大陆资金开放58项,已超过一半。今后,台湾有关方面将每6个月定期检讨一次,也会接受厂商或产业团体申请不定期检讨。
蔡英文指出,依据台湾“入世”服务业特定承诺表的行业范围,台湾把开放行业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两岸“入世”后优先对大陆资金开放的行业;第二类为两岸“入世”后视形势发展再考虑开放的行业;第三类是暂不考虑对大陆资金开放的行业。
根据这一分类,“陆委会”订出三项开放原则。第一,优先开放从事盈利事业投资,非盈利事业部分包括教育服务、人体健康服务业(如医事、护理机构)配合台湾的教育政策、医疗政策进行规划;第二,优先开放由公司型态提供服务,而以自然人型态提供的行业包括律师、会计师、建筑师、专业技师等专门职业人员提供的服务,将配合各项专业服务发展政策、专门职业人员考试政策、证照制度等进行规划;第三,优先开放其他不具有经济上垄断性和政治、社会、文化敏感性,以及不致对台湾经济发展、金融稳定造成影响的行业。
台湾方面对大陆资金的规范范围包括:第一,直接投资:大陆自然人、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来台;第二,间接投资:大陆自然人、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占有一定比例(暂定1/3)或有影响力的外国或第三地事业来台投资。(陈少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