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21日电 北京市最近改变了对进京车辆的管理办法,以方便外省市进京车辆,推动省市间的交流与合作。
从昨天已经开始施行的进京车辆管理方法是:各地进入北京的车辆,不需再凭介绍信办理“进京通行证”;临时进入北京五环路(不含)以内地区的外省市车辆,驾车人凭身份证、驾驶证、年检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尾气合格证,办理“北京市区通行证”;不进入五环路内的过境车辆,只登记驾驶证、行驶证即可。在目前北京五环路尚未全线通车的情况下,外埠车辆办理“北京市区通行证”的区域为四环路(含)以内地区。
外省市驻京机构长期在京使用的车辆,需凭单位代码证复印件(私人车辆凭车主身份证、暂住证)、驾驶证、行驶证、尾气合格证和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到驻京所在地交警支队或大队宣传科登记备案后,到交管局办证处办理年度“通行证”(半年一换),并建立车辆和办证档案。另外,在首都举行重大活动期间,外埠车辆进京手续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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