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家住本市南开区的国某某因以扩展寻呼台经营规模为名,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揽公众资金100余万元,昨日被推上了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台。
被告人国某某,今年50岁,家住本市南开区三马路,系本市某技术装备公司经理。
1997年9月至2000年5月,被告人国某某以扩展其经营的两家寻呼台的经营规模为名,用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四至八倍的年息,先后与黄某某、梁某某、聂某某等25人签订集资证明书,非法吸揽公众资金100余万元。后警方经侦查将国某某抓获归案。国某某所吸揽的资金至今未能归还原主。
在昨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黄某某、梁某某和聂某某等人的陈述和集资证明书、收据以及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表等证据,这些证据都能证明国某某非法吸揽公众资金的事实。
在庭审中国某某供认,他为扩展寻呼台的规模,便托朋友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揽了100多万元的资金。这些资金的最高利息为25%,最低为20%。所有这些钱都被投入了寻呼台。但是令其沮丧的是,寻呼台却未能赢利。
国某某的辩护人称,国某某价值10余万元的物品已经让被害人拿走,被拿走的这些物品应该被认定为赃款返还,从而减轻对国某某的处罚。
公诉机关认为,国某某法制观念淡薄,以提高利率的手段,吸取他人的存款,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律,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据介绍,和平区法院将于近日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记者张家民通讯员陈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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