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广东省个别地方聚众赌博活动日渐蔓延、危害社会治安的严峻态势,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联合发出《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补充规定》,重申严禁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纪律,并制定了更为严厉的处理措施。
据介绍,早在一九九四年,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曾经颁发过《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黄、赌、毒”活动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但是,广东省仍有少数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以各种形式参与赌博活动;有的甚至贪污、挪用巨额公款,或者侵占、挪用单位的巨额资金进行赌博,使国家和集体蒙受巨大经济损失,造成很坏的政治影响。
据悉,《补充规定》是针对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而制订的。与《暂行规定》相比,这次颁发的《补充规定》有新的特点:认定的违纪行为更具体、更明晰;增加了新条款,加大了处分违纪行为的涵盖面;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赌博违纪行为的处分档次。
新颁发的《补充规定》体现了对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行为的从重从严处分;体现了对赌博活动“保护伞”的严肃处理;体现了在禁赌过程中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失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的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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