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外资银行从2月1日起可以申请在本市开办人民币业务和外币零售业务。虽然具体的实施细则还没公布,据记者了解,本市14家外资银行分行有一半以上都在积极准备拓展业务范围,寻找时机提出申请。
据了解,《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只规定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必须满足在华开业3年、连续2年盈利,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审慎性条件。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本市的外资银行分行大多数都符合申请条件,估计符合条件的银行届时都会提出申请。
采访过程中,有5家外资银行向记者明确表示只等人民银行具体的实施细则公布,就会提出申请。另有3家银行向记者表示2月1日可能会提出申请,但还需要等其总行的批示。也有少数银行表示虽然非常想拓展人民币业务,但由于开业时间不到3年,或没能做到连续2年盈利,所以暂时还无法申请。几乎所有的外资银行有关人士都向记者表示,人民币业务和外币零售业务的准备工作已经在紧张进行之中,不会等到要申请了,才“急来抱佛脚”。他们都对业务拓展充满信心。
一位在外资银行工作的先生告诉记者,据他估计只要符合条件,没有银行会不愿开办新业务的。这是一个“面子问题”,如果对手都开了人民币业务,而自己不开,银行的形象就可能受到影响。业内人士推算,如果人民银行在2月1日前公布了实施细则,外资银行还要编写申请报告,提交申请,再由人民银行进行审批。估计真正办理业务可能是在今年下半年了。所以市民享受外资银行的服务可能还得耐心等等。(记者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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