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打破政府出资“大包大揽”进行污水处理的旧模式,通过成立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使污水处理与财政脱钩,走上企业化运作之路,不仅减轻了财政负担,污水处理率大幅度提高,而且使污水处理这一新兴行业得到了蓬勃发展。
目前,唐山市东郊、西郊、新区、北郊4座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同时运行,使市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每天36.9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65%,高于全国35%的平均水平。其中,唐山市东郊和北郊污水处理厂、西郊污水处理二厂等都是污水处理公司通过融资方式建成的。
像国内绝大部分城市财政负担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费用一样,过去唐山市平均每年财政要拿出几千万元用于污水处理。1997年5月,唐山市进行改革,成立了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为独立法人,将原隶属于唐山市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新区城建局管理的418公里城市雨、污水管网纳入公司,实行城市污水收集、输送、集中处理的统一管理和规模经营。同时,公司还负责对市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筹资、还贷及污泥综合利用、污水回用等工作,并对污水排放者提供有偿服务。
污水处理公司董事长张瑞生说,本着“谁污染,谁付费”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他们于1997年8月1日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在制定收费标准时,由物价部门提出方案,通过人大听证会,并报市政府批准。2000年初和2001年初,根据市场的变化和综合考虑,两次调整了收费标准,目前为居民生活污水每吨0.43元,工矿企业每吨0.68元,洗车、洗浴等特种行业每吨0.96元。目前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基本实现了“保本微利”的经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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