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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周先生打来电话反映,新近出现在北京街头的金汉王网络公司的广告上,出现了用1分硬币图案作宣传的画面,他对用人民币作宣传图案产生了质疑。
昨天记者在车公庄附近看到了读者提到的这则广告,只见广告上写道:拨95700新春上网不用1分钱。在“9、5、0、0”四个数字里都镶嵌了一枚印有1991版的一分硬币,硬币的图案不仅大而且清晰,许多过往的行人都对广告中出现人民币图案表示质疑。有的人说,看了觉得不舒服。有的人说,不知这合不合法。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属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为了了解此广告是否已经经过授权,昨天记者拨通了95700客户服务热线的电话,接线小姐告知,昨天已有很多读者打来电话询问广告中出现人民币图案的事情,他们已经向上级部门反映了情况,并告知记者可以拨打金汉王网络公司广告部的电话。记者拨通电话后,广告部的史小姐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提问,而是要记者留下联系方式,稍后再与记者联系。但到记者发稿时为止,也没有接到这位小姐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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