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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在大港当地习惯将盗窃原油者称为“油耗子”,近日,大港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油耗子”勾结保安员共同盗窃的案件,涉案的六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了一年有期徒刑。
2001年7月29日晚,被告人刘某、许某、郑某、刘某某、王某经事先预谋,由被告人刘某给予大港油田房25井保安员张某、刘某甲(当时不满16周岁,不够追诉年龄)每人一千元人民币,张某、刘某甲默许,并约定放油走后即报警,造成石油被抢的假象。之后,被告人刘某等人驾驶东风油罐车和大发车各一辆,在张某、刘某甲保卫的储油罐内盗窃原油7.68吨,价值人民币12057元,并于当晚将原油卖给大港区太平镇某村的刘某乙,销赃返回途中五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后被告人张某也被抓获归案。【见习记者王飞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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