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红包”,过个“廉政年”。春节将至,中国各地掀起了新的“廉政风暴”。
中国有明文规定,领导干部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都属于违规行为。
深圳市正在节前开展一项清除“小金库”的行动,以堵住用公款送“红包”的财源。凡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红包”的,对直接责任者按收受“红包”论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近日决定,春节期间将通过明察暗访,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把“红包”歪风扫地出门。广西桂平市已派出纪检监察干部在市领导住宅区值班,并号召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领导干部收受和赠送“红包”的行为。
河北省围场县委和县纪检委则给县里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联合发送了一种特殊贺卡——“春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明白卡”,卡上明确规定节日期间各级干部一律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此外,全国其他省市也都出台规定,以各种方式对付“红包”。
2001是中国反腐倡廉的“高压年”,“红包”歪风得到有效遏制。截至去年11月,全国各级检查机关清理出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的现金、有价证券2.5亿元,1400多名领导干部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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