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保监会了解到,2002年保监会将严格遵循WTO的基本规则,按照国际惯例,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依法、审慎、公平、透明和效率的监管原则,不断强化保险监管。
据介绍,2002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今天在此间召开,32家合资保险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代表首次参加会议。本月4日,中国保监会向北京新闻单位作了一次“新闻通气”,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作了上述透露。
马永伟说,适应保险市场扩大开放和保险业加快发展的需要,保监会将转变监管思路和方式,突出监管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在继续坚持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前提下,逐步向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过渡。
马永伟指出,加入WTO,使我国保险业面临严峻挑战,但最大的挑战是对保险监管的挑战,保监会将把转变监管方式当作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清理行政审批,对不该管的坚决不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导向作用,要逐渐清理审批事项,对该管的要加大坚决客好;
二是在总结去年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条款费率管理体制改革;
三是提高监管透明度,一方面要扩大信息公布的内容范围,除保险法律、法规之外,还要及时公布一些具体的监管政策和对重大问题的处理结果,特别是关于审批的项目、程序、原则和内容等;另一方面要增加监管信息的公布渠道,保证各公司及社会公众能及时获取监管信息。
马永伟说,保监会成立之初确立的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方针,实践证明,这一方针符合中国保险业的实际情况,是正确的,也是有效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偿付能力监管重视的还不够。今年,保监会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力争早日完成对所有法人机构2001年偿付能力的测算,并对存在问题的公司提出改进意见。
马永伟强调指出,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并不意味着放松市场行为监管,而是要在继续坚持二者并重的前提下,切实将偿付能力监管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创造条件,逐步向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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