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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将至,各大商场打折、优惠、购物抽奖的广告扑面而来,掀起又一轮打折高潮。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消费者真地能从打折中得到实惠吗?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记者在北京一些大商场看到,许多服装分别挂着“三折”、“五折”、“七折”的牌子。如一件意大利进口的TADON牌大衣三折,标价1674元,售货员介绍,因为要过季,又赶上过春节所以才打三折。“平时这件大衣卖多少钱?”记者问,“平时卖3000多元,打八折,这一次是从原价5000多元打起的。”“其实这件大衣也就值1000多元。”几位顾客私下里对这件大衣作出了评价。在“碧莲”服装专柜,一件腈纶中长棉衣原价880元,现价330元,售货员专门拿出厂家定价单说,这是节日特价,非常优惠。但当一名顾客表示要离开时,售货员又表示,她可以作主把这件衣服降到300元。
一件衣服到底值多少钱,打多少折,真让人心里没谱了。
公主坟附近的一家商场推出的购物返奖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兑奖处人潮涌动,一片热闹景象,奖项是不同金额的回馈券和纪念奖。实际上,能够得到回馈券的人很少,大多数人得到的是毛绒玩具或者是10元保龄球券的纪念奖。记者看到,巴掌大的毛绒玩具制作粗糙,标明赠送的保龄球券被限定在早上或白天工作时间消费,返奖在这里成了推销滞销商品的解决办法。一位王先生在这家商场抽奖的经历更让人啼笑皆非,在这家商场电器部购物上千元的王先生被告之可到五楼抽奖,而且抽奖必中。王先生从二楼跑到五楼,结果得到了手指尖般大小的一个小木雕。同时被告知,可以优惠的价格裱画。看来抽奖的目的无非是吸引顾客多花钱,继续消费下去。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陷入商家的购物陷阱,并列举“打折”陷阱的种种表现。一是假打折,先抬价,后降价,哄骗消费者。如一条西裤原价250元,现价150元,实际原价是120元。二是购物返券,吸引消费者循环购物,如买100元送20元券,再贴上20元现金才能购买40元的商品。结果消费者要计算怎样花才划算,还要寻找代币券所购买的商品,买了送,送了买,不把商场逛上几遍,别想走出大门。三是假赠送,假抽奖,明为赠送实为搭售,有的奖品或赠品是三无产品或积压产品。还有的购买打折商品无法获得相应的售后服务,等等。这些打折陷阱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但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不少消费者对打折表示认同。据一些商场的售货员介绍,一般新上市的款式、应季的商品价格比较高,样子过时了、尺码不全或者是马上要过季,厂家为了加快资金周转,就打折出售,消费者购买这样的商品还是比较经济实惠的。如李女士夏天看好一双名牌皮鞋300多元,到了冬季再去商场,这双鞋打折卖200多元,便宜100多元就买到了自己喜爱的商品。看来,打折也是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消费者要买到物美价廉、称心如意的商品,真的要睁大自己的眼睛。(孙玉波)
背景资料:价格欺诈行为
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在国家计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13种价格行为被列为价格欺诈行为。它们分别是:
———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已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价格欺诈行为均有权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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