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公安局洪河屯派出所抓获一个身着囚服的“逃犯”,10个多月来,他们多次和各劳改场、各地公安机关联系,但都说没有“丢失”这样一个“逃犯”。
去年4月7日晚7时左右,安阳县洪河屯派出所接到上柏树村群众报案,一个身穿囚服的人从该村经过向村外的丘陵上跑去,样子很像一个通缉令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到该村,但已经不见此人踪影。派出所立即动员各村的治保力量在该村附近展开搜查,夜10时许,在村外一个河沟内的草丛中将其抓获。
此人是湖北武汉人,外穿“038”号蓝色棉囚衣,内穿两件短袖囚衣,标号分别是“五号9”和“五号19”。他浓重的方言经一个武汉人“翻译”,人们才明白大致情况,他叫陶吸明(音),32岁,在湖北省公安机关将其送往一个叫“三桥”的地方时趁机逃跑,公安人员曾向其开了3枪,但是没有打着他,他从湖北徒步3天逃到了安阳县洪河屯。
经过连续讯问,公安人员发现其供述破绽百出。他先说其家庭住址是武汉市江夏老官九江乡的,后又说是湖北新洲县(实为新洲区)卫辉乡三里沟的,经查江夏没有老官九江乡这个地方,新洲区也没有卫辉乡三里沟。他供述其逃跑的地点是湖北黄石市阳新县,经安阳警方和湖北警方及安阳周围的公安、狱政管理部门联系,都称没有“丢失”这样一个人。洪河屯派出所寻找了10个多月,仍一无所获。
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健康检查,结果表明其精神正常,实际年龄在42岁至45岁之间。但是公安人员一问到其关键问题,他就叽里呱啦说些听不懂的方言。让其书写,他故意把字写反。公安人员判断其可能负案在身,按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姓名不清、住址不详、来历不明的人有权进行羁押。他们将对其继续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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