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春节长假后的首个工作日,本市各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庭门庭若市,咨询的、立案的、上诉的、申诉的包括申请执行的当事人从一大早就络绎不绝地来到立案庭。昨天,记者在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庭看到,很多当事人在春节期间消费过程中遇到了堵心事儿想问个明白。记者看到才一上午的功夫,立案庭就接待了近七十位当事人。
法官就像心理医生
谈起立案庭的工作,周法官对记者说:“接待不仅是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不少时候还要扮演心理医生的角色,来访者或许并不真地想打官司,宣泄也是一种需要。作为接待者,法官要倾听,要分辨,要保持足够的热心和耐心。”正说着,一位四、五十岁面容憔悴的中年女性来到周法官的咨询台前,原来,刘女士全家趁假期跟随旅行团到海南等地旅游,没想到旅途的第一天就将一台价值万余元的摄像机丢失了,全家人为此游兴殆尽,回到天津越想越堵心,因此询问法官是否可以起诉旅行社赔偿损失。周法官听完刘女士的倾诉后告诉她说:“旅行社是否要承担责任,关键看其是否对游客丢失物品这一情况犯有过错,如果是由于游客个人保管不妥善而遗失物品,那么显然旅行社没有义务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旅途中遇到歹徒而旅行社未尽提醒义务以至于造成游客损失财物,那么旅行社必然要负有责任。”几句讲解劝慰,刘女士满意的离去了。
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和审判庭、执行庭不同,法院立案庭就像一条“看不见的战线”,是当事人依法主张自己权益所迈出的第一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受理,确定承办合议庭、开庭时间和地点,并将这些内容在院外电子显示屏上公告;把立案、收费标准、举证要求、审限及其他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明确告知当事人,指导诉讼。如今人人都知道,要维权就得先知法,当事人对法院的信赖与否往往就取决于窗口法官们的形象与态度。
经济风险意识有待提高
据了解,尽管去年本市民事案件执行完结率超过80%,但从昨天立案庭接待的十几起申请执行的当事人来看,市民的经济风险意识仍有待提高。由于传统上的认识偏差,有些当事人认为,官司赢了就得包赔损失,但执行中往往难如人意。据介绍,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日趋活跃,有关经济纠纷的案件明显增多。然而,民事裁判不同于刑事裁判,能否最终执行取决于债务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此市民进行民商交易时,应增强风险意识,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后果。
直到临下班的一刻,立案庭的几位法官仍然在紧张有序的忙碌着。展望马年,法官们说,二中院立案大厅将于3月份进驻,那时立案、排期、保全三个环节将在一个大厅里为当事人提供服务,法院的形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