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机动车检测站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杜绝公安机关及民警与检测站形成不正当利益关系。
通知要求,车主在指定的修理厂(点)修理和调试车辆,若存在上述现象,要暂停其委托机动车安全检测业务,责令其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不再委托其从事机动车安全检测业务。同时,禁止机动车划片定点检测,公安机关不得违反收费管理规定向委托的检测站收取费用;公安机关所属检测站不得自办或与他人合办修理厂;不得经营或与他人合伙经营修理业务和零配件业务;检测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机动车所有人到指定修理厂、尾气治理点修理、调试车辆。
据悉,我省整治行动已于近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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