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长沙市纪委了解到,2001年,长沙市对包括9名县处级干部在内的160多名领导干部,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其中1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宁乡县国土局原局长胡庆甫在任职期间,对该局私设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胡庆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长沙市城管委、市建工局、市国土局、天心区人民政府在该市天心区希贵商场违规建筑一事上负有领导责任,分别向长沙市人民政府写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