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强化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龙头地位,日前,我市正式成立了市规划委员会。市长李盛霖主持召开了市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副市长王德惠在会上宣读了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拟定的天津市规划委员会组建方案的通知》。会议审议了《天津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秘书长陈洪江出席会议。
市规划委员会的成立,是我市城市规划工作从现有的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变为社会、经济、文化多方位的综合管理的一项重大措施。委员会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规划工作的领导,使规划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要求,实现规划好、设计好、建设好、管理好城市的目标,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和城市的协调发展。
新成立的规划委员会作为我市城市规划高层次的领导机构,将负责重大规划的审批、审议和规划管理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的研究工作。规划委员会实行部门席位制,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城市规划工作的副市长任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贯彻委员会的各项决议,行使执行、协调、组织、监督的职能。为增强在审定重大规划方案时的科学性、综合性、权威性,在规划委员会内设规划设计委员会和建筑艺术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承担规划设计审查与建筑艺术审查任务。规划设计委员会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经济、交通、土地、电力、园林、环保、法律、社会科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建筑艺术委员会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园林、城市艺术、环保、民俗、文物、文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两个专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单独或联合活动形式审查,研究重大规划设计和建筑艺术问题。(金永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