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昨天审结一宗轮奸未成年少女案,18岁的第一被告陈丽胜被判处入狱12年,15岁的第二被告赖某则被判入狱9年。
2001年1月11日,陈丽胜与赖某轮奸了一名年仅14岁的女孩,当时有9人围观。据了解,这些围观者中,有人还负责为陈、赖的兽行拍照。
法官阮云道在宣判中说,案发时现场有9人围观,受害女孩一丝不挂地在石椅上被人强奸,其身心创伤无法估计。(刘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