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随着本市房改的不断深化和个人购房比例的逐年提高,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已成为广大居民和物业管理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一些新建住宅小区随着时间的推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始老化、破损,出现无资金维修的问题。昨天,记者与风荷园的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就《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座谈,业主们一致呼吁,尽快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业主王先生提出,住房公共部位或设施的维修是个大问题,一旦屋顶漏、地下管道损坏、线路老化、电梯坏了,负责的开发企业还可以给物业公司拨一些钱。如果有一天开发商撤了,物业公司走了,小区出现问题怎么办?业主找谁去?
业主张先生认为,建立住宅维修基金应是物业管理的根,是保持物业完好,升值的基础。因此,尽快建立住宅维修基金是解决房屋共用部位老化损坏维修最根本的途径。
业主杨女士建议,应从《条例》上规定,开发商一经售楼就应提取住宅维修基金,并明确房地产开发商对建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保修年限,在保修期内凡属公共部位的维修由开发商负责。
物业于经理建议,应在《条例》或附则中明确住宅小区必须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制度,同时由政府成立住宅维修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维修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的使用。这样就等于给房子上了保险。
据了解,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于1998年底出台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建立、管理和使用做了明确规定。北京、南京等城市也相继制定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积累了上亿元资金,很好地解决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问题。
许多业主希望能借本市制定《物业管理条例》之机,应快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解决物业管理的后患。(记者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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