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门前广告,背景是祖国大好河山,前景一排红旗,毛主席的半身像在江山和红旗之间。围绕着“广告上究竟是伟大领袖,还是饭店投资人?特型演员可否做广告?”石家庄日报社与石家庄毛家饭店对簿公堂。 时间回到2001年9 月27 日,石家庄毛家饭店投资人找到石家庄日报。认为前一天该报上《裕华路上毛家饭店竟用领袖形象做广告》一文所说失实。此广告上的图片系他本人游览时的生活照,而非毛主席。饭店不过是在用创始人的形象做宣传,而不是在利用伟人形象做广告。 此人现名华人,原名李顺利,曾是一名扮演毛泽东的特型演员。
10月8日,毛家饭店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石家庄日报社告上法庭,要求日报社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得知自己成为被告,石家庄日报社随即提起反诉。11月30 日,法院做出了判决:驳回原告石家庄毛家饭店的诉讼请求;驳回被告石家庄日报社的反诉请求。
一个扮演毛泽东的特型演员把自己的画像(照片),印在广告上做广告到底合不合法?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叶林认为:广告除去不违反《广告法》外,还存在一个不能误导的问题。
那么长得像名人是否可以去做广告呢?叶林说,从毛家饭店讲必须注明:“此华人也,非毛泽东也”。这样公众不会产生误会,还可以发挥广告作用。
引发争议的那幅广告画,早在2001年11月20日就被拆除。因为按照规定,在商家广告发布之前,应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而当初毛家饭店并没有履行这一手续。现在毛家饭店已换上了另一幅广告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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