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起点本、专科考试时间表(一) 专科起点本考试时间表(二)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高中起点本、专科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年龄须满18周岁(198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报考大学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报名时须交验学历证书和复印件。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应届大专毕业生也可报考,但在报名时须出示由毕业学校提供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符合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能坚持学习的残疾人也可报考。
报名日期、地点和手续
■报名日期及地点:3月9日至18日,考生到所要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或规定的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考生档案卡》、《照片袋》并根据招生校或报名点的要求填涂《考生报名机读卡》或按要求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本人的各项基本信息;缴纳报名费每人30元,考试费每科15元。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并交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近期、同一底版彩色照片3张。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持其获得先进模范称号的原始证件或说明身份的规定级别的证明及复印件报名,录取时不补办照顾验证手续。
考生填报志愿数一般不少于3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两个专业。考生应注意选择学习形式,并明确是否服从分配。考生还须在报名点的指导下明确报考的层次、科类和类别以及加试外语种类等内容。考科不同的专业不得兼报;财经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收。报考财经类的考生,可选择理工类或文史类考科,但一定要正确选择和填涂相应的专业代码。理工类非体育专业考生不得兼报体育专业;文史类非外语、艺术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外语、艺术专业;高中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专科同科类的专业可以兼报,但第一志愿应选报高中起点本科。
政策优惠对象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市成人招办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相应层次学习。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30分(专升本考生为20分):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的考生。
(8)报考农、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监所、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艰苦行业各专业的考生。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记者杨岚 郭子斌 通讯员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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