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已经今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月4日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发布,并将于4月1日实施。随着该条例的实施,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全力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这位负责人说,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而制定和实施国家法律法规,这在世界各国中还不多见。即将实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水平在世界上是比较高的。它确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拥有行政执法权,依法查处各类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活动,这样可以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具有中国特色。同时,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保护。据透露,自去年11月北京市颁布实施《北京市奥林匹克保护规定》以来,北京市已查处了一批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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