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独家报道了我市某公园职工王某因毒杀两只熊、5头黇鹿被公诉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国内许多媒体当天予以转载。记者昨日获得最新消息,本月中旬此案将在市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届时市民可前去旁听。
据本案公诉人员透露,今年43岁的王某曾担任过十多年动物饲养员,爱好书画,公园中的许多标牌字画都是出自他手。他还懂得经营,自己开了一家小卖部,日子过得还算富足。但这次对珍贵野生动物下毒,毁了他的人生。在接受提审时,王某曾后悔不已地说:“我只是一时冲动,想发泄心中的不满,不料已经触犯了法律。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我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