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为了预防和减少电器火灾事故,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及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近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就加强本市电气设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作出规定。
通告规定,一、各单位选用的电器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对在用电气设备应当依照规定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测。二、凡需从事消防安全检测的单位,必须经由市消防协会组织的有关专家对其进行技术评定,具备条件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活动。三、从事消防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当严格依照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客观、公正的检测报告。四、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通讯员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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