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昨天强调,孩子户口随父进京有条件。
这个条件以1998年7月22日为限,这一天之后出生的孩子,5周岁以后、18周岁之前可以申请投靠父亲;这一天以前出生的,只限于到这一天时年满5周岁、不满6周岁的孩子;超过6周岁的只能随母投父,即母亲户口进京时,孩子的户口才能跟随进京。并且,违反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孩子不予解决在京落户问题。
孩子户口投靠父亲,应向其父亲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入户申请、投靠人及其父亲户口簿复印件、投靠人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复印件,被投靠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住房证明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据了解,2001年5月以后,北京就已经开始实行孩子的户口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随父的政策。因前几天一些媒体报道有误,导致有人拿着报纸到派出所“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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