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方某利令智昏,为发财打起了增值税发票的主意,越做越“大胆”,竟然为自己和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800余万元,毁了一生的前途。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大案一审判决完毕,主要被告人方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悉,被告人方某在1997年3月份兑下了沈阳某实业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后,就让自己的弟弟出任法人代表,让被告人梁某出任会计,自己来做经理,在于洪区北陵乡租了一所房子作为办公地点,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他人虚开,骗取国家税款。据统计,在1997年到1999年三年间,方某先后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101份,价税合计170多万元,税额为24万元,方某还为自己虚开了700多万元的增值税发票,税额总计ax1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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