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涉案毒品海洛因高达1万克以上的王兴军、杜小平、周建帮等7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案以涉嫌运输毒品罪对蔡先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是南昌市破获的数额最大的贩卖毒品案。
2002年元月26日上午,王兴军、周建帮在广州丽都酒店2003房以每克海洛因105元的价格将3500克海洛因卖给杜小平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并缴获海洛因3500克和毒资39万余元,还在王兴军仓库中查获海洛因5578克。此外,李梅、李静(在逃)两姐妹,李腊妹、喻德海夫妇自1999年11月份以来,每次以40克至350克不等的数量,按每克150元的价格多次从杜小平处购进海洛因,而后加价卖给其他吸毒人员。南昌铁路局列车餐车服务员蔡先华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自2001年10月份以来,每次以2000克至3500克不等的数量,先后多次帮助杜小平将海洛因从广州运至南昌,每次从中获取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报酬。
宋莲英(杜小平的妻子)在2001年10月至11月间,先后两次在南昌市新天地酒店门口及南铁八村住宅区门口从蔡先华处接过杜小平从广州贩来的海洛因并送至杜小平在南昌市皇殿侧租来用于存放毒品的仓库中,而后从中取出海洛因50克和100克分别卖给犯罪嫌疑人李腊妹和李梅。
目前,此案正在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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