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新移民法草案于去年十二月推出以来,引起了了移民社区及移民服务机构的强烈反应。即使是在加拿大执政的自由党内,要求对新法案进行修正的声浪也一直不断。在2002年2月26日,加拿大移民部长丹尼斯·科德尔表示将新法的咨询期延期并公布了有关法案的部份修改计划,在法律追溯期、移民合格分数及退还移民申请费等方面作出了调整。虽然当地许多移民、移民服务机构及移民业者对这一行动表示欢迎,但仍认为移民部所作的让步还不够。
本次修改的内容包括:
(一)在2001年12月17日前提交的技术移民及商业移民申请案,如果在今年6月28日前还没有评审结果,将继续按提出申请时的标准审理,直至2003年1月1日。明年1月1日前没有评审结果的申请案将按新移民法规定的标准审理,但合格分数由原定的75分降到70分。
(二)2001年12月17日后提交申请的移民案,如果在明年1月1日前还没有评审结果,将按新移民法的标准审理,但合格分数仍有待决定。
(三)所有技术移民及商业移民申请人可以在文件未被初审前,选择撤销申请并要求退还申请费。
对于以上的修改内容,加拿大的移民社区及移民业者大多表示欢迎,但普遍认为移民部修改的尺度还不够大。许锦和是一位华裔大律师和移民事务顾问。他在接受采访时谈到,由于中国大陆的移民申请人几乎没有机会到北京和香港以往的地方跨区申请,再加上(加拿大移民部处理移民申请案不够及时)申请数量太大,造成中国大陆移民申请案的大量积压。只要移民部设立追溯期,那就谈不上是很公平地对待那些按原来标准提交申请的人。加拿大的新移民法大幅度收紧了对技术移民的审核标准,从而导致已经提出技术移民申请的10万华人中的绝大部份将遭拒。现在,包括加拿大律师协会[CBA]、加拿大专业移民顾问协会[OPIC]和加拿大移民咨询协会[AICC]在内的三个职业移民协会已经对预期的新法提出强烈抗议,并要求对新法进行修改。
2月12日,许锦和大律师在多伦多与新移民法起草人马克·戴维斯先生进行了面谈,请他废除新法的追溯期,同时将新移民的合格分数降到70分以下。因为新法对申请人的影响太大,因而许多人都认为新法不公平。新法满分100分,80分才合格,对中国大陆的申请人来讲,标准很高,特别是对没有去过加拿大且加拿大无亲属的中国人来说更加难。而老法满分为112分,70分为合格。如果修改不能被协会接受,可能将通过法庭诉讼的方式来与移民部解决争议。移民法起草人表示,移民部长将会仔细地考虑各界的要求和争议,将继续对移民法进行修改。在2月26日,加拿大移民部已经公布了一些修改。
当谈到新旧移民法过渡中,申请人如何申请移民的问题时,许锦和说,目前很多拥有大本学历的申请人都可能不够资格申请加拿大联邦,但是申请人可以考虑魁北克省,因为魁北克省条件比较低,大专以上就有资格申请,而且取得签证之后,可以在加拿大任何城市居留。而且,魁省的面试排期大概只有8-10个月,速度比申请联邦要要快得多。如果申请魁省,一般情况之下需要法语,但是假如学历高,经验丰富,英语能力好,魁省移民官不一定要求申请人会讲很流利的法语。对于现在已收到开档信的申请人,加拿大政府已经开始加快处理申请人文件的速度,目前,送件香港的申请人收到免面试通知比以前增长了10倍。
许锦和说,加拿大是一个民主的国家,执法有度。遵循惯例,加拿大实施新法律时是绝少采用追溯期的。因此,加拿大移民顾问协会也表示,要求移民部将追溯期完全撤销。他还讲到,现在各界并不认为加拿大移民部目前的调整已经足够。不仅是追溯期,对技术移民的教育分数要求过高,不利于吸引加拿大吸收大量的技术劳工也是令人所关注的。各界还将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将意见反映给加拿大联邦政府,争取新法推迟至2004年1月1日实施。另外,加拿大移民部长丹尼斯·科德尔也曾表示,今后对新移民法作进一步改动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什么是“追溯权”?
“追溯权”,在法律上,就是指申请人已递交个人资料但尚未完成也将按照新法规的条件进行审核的案件。在法律上,刑事类法例不具有追溯权,但民事类却可因特别理由而实施。但对此次加拿大新移民法的追溯权问题,在一般情形下会被视为不公平。举例来讲,一个申请人在1999年计算可取得74分,因此开始申请并递交资料,因当时70分即为合格。但两年后,移民局宣布取得75分或80分才合格,此申请人的将被迫采用新的计分体系,此种情况即为适用“追溯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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