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昨日,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本市首起“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件已成功审结,恶意注册域名的某公司被法院依法停止了对该域名的使用权,该使用权被权利人本市丹海公司获得。
今年初,丹海公司欲注册一个与其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丹海”和“danhai”有着密切联系的域名,但在检索过程中发现本市某包装用品经营部已申请注册了“danhai.com.cn”的域名,且该经营部与丹海公司素有业务往来。一中院知识产权庭经审查认为,被告在与原告存在业务关系的前提下,对原告的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均系明知。被告在未征得原告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原告企业名称中显著部分“丹海”的汉语拼音、注册商标中的“danhai”作为网络域名进行注册,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对原告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使用并由原告注册使用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记者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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