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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山西省今年将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调查。
据悉,今年山西省将规范领导干部的下列行为: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异地注册登记后,到该领导管辖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为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从中牟取私利;
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牟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
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对违反规定报销的,要责令其退还,并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批准报销的企业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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