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近10年竟不知自己的丈夫是个大骗子,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夫徒刑后,妻子才知道自己的丈夫结婚时说的身份全是假的。昨天,海淀法院立案受理了胡女士状告海淀区民政局审查不力,并且不履行撤销婚姻登记、宣布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婚姻证的法定职责的诉讼。
据胡女士诉称,她于1992年11月与“赵振海”经过海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去年4月,胡女士看到崇文区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书中写明:1992年10月赵东林先后化名“赵志海”、“赵振海”,谎称其系武警特警,骗取某部委研究所办公室戴副主任的信任,让戴为其出具了婚姻状况等证明。随后赵东林化名“赵振海”,谎称在某部委工作、未婚,利用婚姻状况等证明,隐瞒其尚未与徐某离婚的事实,骗取了胡女士的信任,并与胡结婚。
胡女士认为,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宣布婚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胡的律师认为,民政局没有经过必要的审查,在缺乏事实的前提下,违法发证。胡女士曾找过民政局,但被民政局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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