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管好人口,才能管好治安。”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提出,要以实有人口管理为重点,全面加强派出所的基础工作。
据了解,随着我国社会的日益开放,流动人口和境外人员大量增多,人户分离现象十分普遍,人口管理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据统计,1996年,全国登记的暂住人口有4100万人,2000年达到5500万人,增长34.1%。另据对北京、上海、沈阳、广州的调查,仅2001年上半年这四个城市的境外人员就达254万余人次。
针对上述情况,公安部副部长罗锋在会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派出所人口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现住地管理的原则,把辖区内居住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境外人员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依靠群众落实管理措施,及时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他要求派出所在人口管理的基础上,对辖区内行业、场所、危险物品等严格治安管理,依法查处黄赌毒、涉枪、涉爆等违法活动,防止各类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罗锋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必须大力推进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从2002年开始,争取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实现人口信息联网查询、比对,实现人口管理的现代化。
又讯(记者孙春英)记者今天在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公安机关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建立起派出所业务工作、民警行为和警务保障规范体系,使派出所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实现从“以人管人”到“以规范约束人”,从“要我做”到“我要做”,从“可以这样做”到“必须这样做”的转变。
据介绍,从今年起,全国公安派出所统一实行等级评定制度。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从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执法办案、服务群众、队伍建设、内务管理、后勤保障八项内容,对派出所工作进行全面量化考核。
据悉,今后公安派出所民警每三年要进行一次岗位培训,并通过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任职资格考试后才能上岗。担任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必须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派出所工作三年以上,并通过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任职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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