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有望实行“三包”和召回制度。
记者获悉,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日前组织国内外主要汽车生产、销售、修理商和消费者代表,围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稿)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办法》(草稿)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三包”规定)是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法》的有关规定起草的。《规定》以“谁销售谁负责”为原则,明确了家用汽车销售后出现违约法律责任的责任归属和处理程序。
而召回制度则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使其对成批量生产并投放到市场的有设计、制造缺陷的产品进行回收和改造,避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大范围危害。
据悉,汽车“三包”和召回两个重要规定,目前尚处在倾听各界意见的研讨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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