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昨天上午,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告》从4月1日起正式实行,并出台禁止含磷洗涤用品的具体措施。
据了解,本市目前已具备禁磷的条件,因为华北地区生产洗涤用品的龙头企业在天津,主要企业有天津汉高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兰天集团、天津合成洗涤剂厂、天津家用化学品厂等企业,总体生产规模约为8.5万吨,这些企业目前都具备生产无磷洗衣粉的能力,只需在产品配方和生产设备方面稍做改动,即可生产出满足本市市场需要的无磷洗涤用品,而无磷与含磷洗涤用品的价格相比,只是略高1毛至2毛钱。现在这些生产企业的有关技术改进已接近收尾,为4月1日起禁磷做好了准备。从4月1日起,天津市辖区内的各商场禁止销售含磷洗涤用品,同时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由于各宾馆是使用洗涤剂大户,在4月1日前将带头使用无磷洗涤用品。
昨天,本市成立了由市环保局、市经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商委、市旅游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市禁磷工作联合推动组”,全面推动和指导全市的禁磷工作。各区、县环保部门会同本区县有关部门也组成了“禁磷工作联合推动组”。(记者张鸣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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