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拍卖”售房新法?
日前,北京房地产市场出了件新鲜事儿———北京中拍在线拍卖有限公司首次尝试以拍卖方式销售整栋居民楼里的新房,普通市民可上拍卖会举牌出价。此消息在3月11日就见诸北京各报端,且被北京媒体称之为“房产销售新形式”。但在3月30日正式拍卖时,138套房只拍出23套,而且多数是在起拍价成交的,拍卖现场举牌者寥寥。
北京中拍在线公司张先生告诉记者,这138套房子隶属北京信达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交由中拍公司拍卖。房子起拍价从每平方米1780元到3200元,属于低价位房,数量也很多,这个价格比周边房价每平方米低三四百元。但由于目前百姓对其真实性和实惠程度都持怀疑态度,不敢轻易涉足。同时,由于房产拍卖都采用一次付清全款的方式,没有银行按揭支持,资金不足的人也难以参与拍卖。
“所以,3月30日的拍卖结果,在情理之中。”张先生称。
新房拍卖不宜采用
天津万科销售总经理李涛称,新房销售,采用拍卖方式不适合。其原因有以下三点:第一,房产作为拍卖标的和其他标的物不一样,房子是一种复杂的商品,它有很多可变性,比如配套、服务(物业)、房型等,不只是一个价值问题。第二,不同的参与者对房子的认可价值不一样,有的人喜欢河西区,有的人喜欢和平区,这是因为房产具有不可移动性。第三,消费者有一个比较的过程和了解决定过程。
李总认为,房产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只有做完了产权转移才能进入流通渠道,比如抵押房必须通过拍卖形式出售。
戴德梁行王新先生认为,不能把这种拍卖的方式称之为“一种销售形式”,只能说是“一种销售现象”,因为它还不可能作为一种形式确定下来。有以下几种情况可拍卖:清盘销售,10几套精华房子,体量很小的楼盘。
王先生称,拍卖首先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就是供应量小,竞标者多,否则就没有拍卖的基础。新楼盘在没有得到消费者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不太有可能举牌竞拍。
所以,如果说通过这种拍卖的方式来炒作楼盘,费用不会比做广告便宜。(记者罗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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