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的女青年宋某,为逃避劳动教养,竟让同监室的靳某帮助其将右手中指、食指砸成粉碎性骨折。结果,“帮忙”的靳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据大河报报道,2001年7月,宋某与靳某均在焦作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接受强制戒毒。当月24日,宋某与靳某商量让靳帮助将其手指砸伤,靳同意。当天下午6时许,靳、宋二人来到监室后院放风场内,宋某将右手食指、中指放在水池沿上,靳某持砖头朝宋的手指连击数下,致宋某右手中指、食指中节粉碎性骨折。
经焦作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山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靳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