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众多权威专家学者对即将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讨论和论证,“高新养廉”则成了焦点中的焦点。
正方:高薪提高了腐败的门槛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法学博士王平:很多人对高薪养廉在理解上有问题,养廉有很多因素,薪水只是其中一个。在北京,部分院校的教授工资提高后,出去挣钱的明显减少了。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王牧:高薪虽然不能完全杜绝腐败,但提高了腐败的成本。举个例子,我们给公务员一辆“奥迪”,行贿者给一辆“夏利”,肯定不会产生腐败。
反方:高薪养廉目前不现实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尤伟:高薪与经济状况是相关联的,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条件下,不可能有很高的高薪。另外,高薪的标准是什么,说不清。公务员的收入是与地方财政相联系的,而现在各地方的财政是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势必导致薪水的不平衡,这种差异是暂时无法消除的。
当然,在经济条件好的时候是可以实行“高薪”的,以后的趋势也会是“高薪养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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