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02年“五一”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02年5月1日至5月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别调至5月6日(星期一)、5月7日(星期二)休息,5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7日、28日上班。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