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经贸委系统法制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国今年将加快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试点。这是中国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应对入世,全面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黄淑和说,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企业已被置于同国外企业同一市场规则的法律环境中。企业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经营,不论在技术和管理上与国外企业存在多大差距,首先必须按照同样的法律规则开展竞争。
他指出,要缩小与国外企业的差距,中国企业首先要尽快具备与竞争伙伴同等的法律运用力量。而试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正是企业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一项重要举措。
目前,中国已有15个省、市、自治区开展了企业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130多家企业试行了这一制度。
据介绍,今年国家经贸委将在全国范围全面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试点工作。国家经贸委的目标是:通过2到3年的试点,逐步建立起依法经营管理、竞争维权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据悉,建立和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国外成功企业的通行做法。统计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只有9万多人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其中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仅2.3万人。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企业面临的法律事务正急剧增加,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避免“法律陷阱”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中面临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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