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闻局”近日以大陆中央电视台第四套节目违反有关规定,停止其在台湾的正常播出。此举在岛内同行及广大观众中引起强烈不满。
据悉,“中央四套”已在台湾播出多年。随着台湾有线电视取得合法地位后,“中央四套”在台的播出由当地的年代电视公司全权代理,免费向有线电视业者播出。但由于“中央四套”在台湾的“特殊”地位,而以特案方式办理,个别接受业者提出的转播申请,但需逐年申请,许可有效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翌年的2月底,这种申请形式在国民党执政时期未闻有所争议。“新闻局”此次以年代公司未能在申请时间内提出申请而停播。
去年年中,在审查香港凤凰卫视入台许可时,就有人提出,代表大陆官方的“中央四套”,台湾照单全收并不妥当。当时业内人士并不认为当局会将“中央四套”立即停播。近日被通知停播后,此间众多媒体均感不解。今天上午,“新闻局局长”叶国兴在媒体记者就此事向其询问时,他竟对此不置可否,“中央四套”何时能在台湾再次播出,此间媒体和广大观众正拭目以待。
据报道,“中央四套”在台停播后,引来大批收视户的抗议。台北新店地区是收看“中央四套”人口最多的地区之一,上周被停播后,每天都要有200多个抗议电话打到公司,据当地播出台的经理表示,如果再不开播,他只好冒着可能被重罚的危险,也得让观众收看“中央四套”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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