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 须与运营证同时使用 北方网消息:从今天起,本市试行出租汽车驾驶员年度审验“待办证”,为出租汽车司机办理车务手续提供方便。
据悉,该“待办证”将作为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参加年度审验时在本市驾驶出租车运营的驾驶资格代理凭证,须与出租车营运证共同使用方为有效,“待办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有效,漏审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不予发放“待办证”;出租车驾驶员持“待办证”期间发生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将按正式驾驶证处理规定给予处罚;出租汽车驾驶员年审结束后,由所属出租汽车公司或联队收回“待办证”并上交到辖区交警支队。每月15日前,由各出租汽车公司、联队持下月应参加审验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名单及相关手续,到辖区交警支队办理“待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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