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检察长李宝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社会郑重作出转变作风、公正执法的八项承诺,公开检察机关的工作程序、标准、纪律和办案时限等内容,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李宝金说,为保证检察权力的干净运行,天津市检察机关在相继出台一系列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举措后,向社会各界公开作出八项承诺:一、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地接待、受理和答复。实行首办责任制,首办责任人对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到底,确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必须发送《犯罪嫌疑人须知》、《证人须知》,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证人被询问时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障其权益。凡办案人员违反这一规定,不发放《须知》,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可以直接向市检察院举报;三、在工作中不轻易冻结企业帐户、查封企业帐目、扣押企业资金和物品,努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维护企业形象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去发案单位调查取证一般不着检察制服,不开警车,不鸣警笛,以减少影响和震动;四、文明办案,对人民群众举止礼貌,态度和蔼,不耍特权,不逞威风,对犯罪嫌疑人不污辱虐待,不刑讯逼供;五、廉洁从检,不向发案单位拉赞助,不接受发案单位宴请,不占用发案单位交通、通讯工具,不在发案单位报销应由检察机关支付的费用,到农村进行公务活动,要在单位食堂用餐;六、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质量为本,务必搞准”的原则,重事实,重证据,不凑数,不拔高,做到办案的法律、社会和经济效果相统一;七、办理案件讲求效率,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在法定时限内尽快办理完毕;法律没有规定期限的,检察机关立案后,应尽快办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八、严格遵守WTO法制统一、公开透明和非歧视原则,无论各类合法企业,均一视同仁,给予平等的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不论哪个执法单位违法干预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都要依法行使监督权,坚决予以纠正;对构成犯罪的,要排除干扰,坚决依法查处。
李宝金认为,这八项承诺,有的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有的是企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都是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执法工作中的热点和焦点。各级检察机关今后工作中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执法观念,强化执法为民、服务大局、保障人权、廉洁从检的意识。向社会推出承诺是接受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关键要将承诺内容不折不扣地落实,绝不能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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