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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人员今天下午分组审议安全生产法草案。
李鹏委员长参加分组审议。
在审议中,委员们普遍认为,安全生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为解决我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亟待制定安全生产法。草案中规定的一些制度基本可行,建议在总结实践经验和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尽快出台。
于振武、蒋心雄等委员认为,法律草案名称为安全生产法,但实际上规定的只限于固定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安全生产,涵盖的领域过于狭窄。而安全生产涉及到方方面面,包括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触及到普通百姓的生活。建议扩大本法的适用范围,涵盖安全生产的各个领域,包括公路、铁路、航空交通以及核安全等。
李蒙等委员认为,如果放松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将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生产中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而安全事故频发主要有制度不健全,或者有制度不执行,或者管理监督不严格等原因。其中很多是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问题,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主要应放在加强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上。应加强对相关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明确规定操作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上岗后应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规后调离在岗岗位。
陈心昭委员认为,企业对从业人员采取的打击报复方式有很多方式和途径,草案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这方面的规定不够全面。应修改相关规定,涵盖其他打击报复行为。
奉恒高委员认为,把好建设项目安全关是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草案不应仅对矿山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和评估,对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也应进行论证、评估和安全验收。如果取消这一环节,将会留下很多安全隐患,建议增加这方面的规定。
委员们还就草案的其他方面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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