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宣布废止94件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这一重大举措将有利于推动本市审判工作适应加入世贸组织需要,维护法制统一。同时规定今后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和各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制定关于法律适用的任何规范性文件。
此次首批废止的94件规范性文件中,有的是因被新法和法规所替代而废止;有的是因为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相符合而废止;有的是因调整对象已消失或条件已改变而失效;有的是因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而废止等。这94件文件中,民事类25件,刑事类5件,经济类9件,行政类2件,告诉立案类18件,执行类2件,国家赔偿类16件,综合类17件。(记者李军 通讯员张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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