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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电视会议”上,国家计委充分肯定天津率先在全国完成“两改一同价”工作取得的成果。
1999年至2001年,天津市电力公司全面完成了农电体制改革和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一期计划。今年2月25日正式实行城乡分类用电同价,农村居民照明电价降低为每千瓦时0.41元,同价后,每年可减轻农村用户电费负担3.68亿元;由于降低了农村电价,又取消了贴费,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刺激了农民用电的积极性。截至今年4月底,天津市农村用电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5%至20%,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为继续巩固“两改一同价”成果,电力公司今年投资5.1亿元,对天津市农电管理范围涉及的12个区、县110千伏以下(包括110千伏)及低压电网进行建设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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