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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宝塔失盗现场,公安干警通过石塔生动的造型、上好的石质,悟出了这个案子将不同一般。良好的职业敏感,使他们不敢马虎,一边在现场附近调查、取证,一边立即向庆阳地区公安处汇报。
下午,地区公安处便派副处长王富强、刑侦科科长张永辉和技术科科长王春文等人赶到现场。华池县主管文化工作的副书记王兴虎、副县长李秋香和县公安局局长脱万里、政委牛春贤等也赶来了。
县委副书记王兴虎是文化工作的专家,尤其是对自己辖界内的文物,更是做过深入考证。他深怕公安干警不了解这宝塔的价值,便很详细地介绍起来。这两座石塔,初建于金代大定6年,即1166年。在晚唐,即有此佛院,金代在晚唐的四方塔体上续建8面11层。现已被盗的一号塔上,就有大小佛像三千余个,而且都保存完好,无一尊头像被损。当时双塔寺建筑宏伟,建有韦陀殿、僧房、讲经堂、观音堂、伽叶殿、钟楼等。山体滑波发生于民国时期,因当时战乱,土匪横行,又加上连年大旱,使这个本来就人员稀少的地方变成了无人区。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非常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甘肃省境内的这两座宝塔,在国内仅存两处,另一处在辽宁省。文物界深知这类双塔的价值,它是庆阳地区现今发现的最重要的文物之一。
作为国家一级文物,这两座宝塔也是庆阳地区的标志,庆阳地区电视台每天的天气预报节目,即选用此塔作为图徽。对于这样一对属于国宝级的石塔,本来早就应该予以发掘和整理,但由于双塔寺所处地理位置过于偏僻,被原始森林所环抱,长在深山人难识,即使发掘也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加之还要投入一笔可观的费用,而地方政府又一时难以筹集,所以发掘和整理工作便被搁置起来,只由县文化局派一专人看护。
华池县县委副书记王兴虎,讲得切肤痛恨,话语里饱含着一种沉重的责任感。公安干警们听得入神,无形之中也感到了一种压力,是被王书记的讲述所激动,也受到现场气氛的感染。双塔寺的宝塔被盗,使公安人员感到肩头的担子,已不能用通常被盗物品的金钱价值来衡量轻重了。
这两座宝塔,每层不是用数块石块拼接起来的,而是一个整块石头。可以想见,从整体采石、制形,再精雕佛像,雕刻者该花费多少工夫?更绝的是,在每层塔之间,都有一个刻成莲花形的仰座,每边超出塔的主体33厘米,约有10厘米厚,也是用一个整石雕刻而成。塔的每层套一个仰坐的石莲花,塔层之间,有石丁石卯相套,两层石塔加上石莲座,套在一起严丝合缝儿。
根据现场分析,盗塔者是个行家,他们采用分层解体的方法,用绳子一层一层地将石塔拉下来,又滚下5米高的崖坎而后装车运走的。
经过一天的调查,县公安局副局长白杰,向庆阳地区公安处和县委的领导同志做了简单汇报。
第一天的工作毫无所获,现场痕迹无从提取。但公安人员还是兢兢业业地完成了最初的调查工作。他们对这一案情进行了初步分析:盗塔者极有可能是本地人或是延安地区的人,他们事先经过踩点,否则,他们不会那么便利地就盗走了石塔。
随后,成立了一个由县公安局局长脱万里任组长、副局长白杰为副组长的专案小组,并将此案定为特大文物盗窃案。
那么大的石塔,盗窃者不会长时间藏在内地,他们可能会南走广州,从海上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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