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获今年联合国规划署授予的“全球500佳环境奖”后,日前又出台环保新举措:在全市6个区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三化”处理目标。
按照深圳市政府日前批准颁布的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施方案,深圳2005年至2010年的城市垃圾分类率将达到60%至90%,垃圾回收率2010年达到30%。深圳规定大部分城区按照4种功能区执行垃圾分类处理:一是居民住宅区,分为厨余垃圾、非厨余垃圾、大件垃圾、有毒垃圾4大类收集,其中厨余垃圾包括食物残渣、剩菜剩饭、菜叶果皮等,非厨余垃圾包括居民生活垃圾中各种可回收废品、各种易燃高热值垃圾、少量灰尘、陶瓷碎片等,大件垃圾包括旧家具、旧家电、和大树枝等,有毒有害垃圾包括废旧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等。二是商业办公区、公共场所和道路,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大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三是工厂区,分为有毒有害垃圾和普通工业垃圾。四是宾馆、酒楼、饭店和单位食堂的厨余垃圾单独收集、运输。
为方便市民分类处理垃圾,深圳环卫部门将在城市道路两旁设置废物箱,商业大街为25-50米1个,交通干道为50-80米1个,一般道路为80-100米1个。到2005年深圳城市垃圾收集站总量将达到643座,各区将按分类收集的要求逐步改造现有的垃圾收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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