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入小学
今年义务教育阶段仍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小学一年级一律实行六周岁入学。适龄儿童约为9万人,比2001年减少7000人。其中,市内六区预计2万人,比去年减少4000人。
招生
今年小学招生时间是6月2、3、4日三天。
政策
继续实行适龄儿童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学习的制度,公办小学一律不招收择校生。有择校要求的,到民办学校入学。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学校都不能进行入学考试。并严格控制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小学招生人数,市内六区不超过30%,全市控制在9%以内。对于符合借读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各区县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
六年级升七年级
今年全市小学在校六年级学生约为14.5万人。其中,市内六区为4.6万人,其他区县9.9万人。与2001年相比今年小学六年级升入七年级人数也有所减少。
考试
七年级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制度。六年级升级考试由区县指导,各小学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考查科目为外语,考试的时间为6月20、21日两天,考试成绩一律实行等级制,并记入“素质发展水平报告单”。七年级招生从7月1日开始到7月20日左右结束。
政策
各区要为每一名学生在公办学校内提供一个位置,由区县安排就近入学。有择校要求的,到民办初中校,包括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初中校去报名,公办初中不准招收择校生。今年全市各类民办初中招生人数要控制在15%以内,其中市内六区不超过30%。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初中招生,要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下,参照小学毕业生“素质发展水平报告单”,对20%品学兼优的新生实行减免学费的奖励。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学校还是要坚持收费不过万,并不许跨年度收费。
初中升高中
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12.7万人,比2001年增加约6000人。其中,市内六区4.9万人,比去年减少近4000人;其他区县7.7万人,比去年增加9000多人。今年确定的高中阶段计划招生是11.6万人,其中普通高中5.6万人;职业高中2.3万人;普通中专2万人;技工学校1.6万人;五年制职业技术学院1000人。
考试
今年实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两考分开的改革,毕业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定在5月15、16、17日三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是考试科目,政治是考查科目,总成绩满分为540分。升学考试仍由全市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6月27、28、29日三天,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六科,总成绩满分为640分。
政策
(1)政治实行开卷考试,主要是考核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和知识运用能力。(2)体育取消统一考试,体育成绩不再记入总分,考核的目的是增强学生体育锻炼意识和体质体能水平。(3)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坚持实行“四限”原则,即限学校、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4)中职艺体类招生要严格控制规模,不再单独组织艺体类文化考试,不再实行提前录取。
高中考大学
今年应届高中毕业4.23万人,比2001年增加5600人。同时还有部分应届中职毕业生和往届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初步预测普通高考报名人数为5.18万人左右,比2001年增长23%。预计2002年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3.64万人,比2001年增长10%。其中,预计本科生招生计划占招生总数的64.7%。
考试
高中继续实行3+X高考科目,X仍为文综、理综。继续扩大高校自主招生试点。高考时间确定为7月7、8日两天,天津卷和全国卷并用。按教育部《通知》精神,全体考生均须参加外语听力考试,听力成绩占30分。
政策
今年的高校招生办法在基本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将进一步完善考生志愿指导工作,增加录取批次,为考生提供多次选择机会。
今年还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校依法自主招生试点,试点校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计划控制下,高校自主确定安排在各地的招生计划;二是在全市确立的分数线以后,自主确定学校录取分数线;三是自主确定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具体实施办法;四是未完成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时,可自行组织考生填报志愿,自主择优录取。此外,今年高招工作,还对学生录取加分、保送推荐的有关政策,以及五年一贯制高职学院的招生办法进行了调整和改进。
学费收取更“透明”
昨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本市教育招生将严格收费制度,增加其透明度。
今年学费有变化
本市今年对中小学学费标准进行部分调整。最后的中小学学杂费标准将由财政、物价部门颁布后执行。调整后的标准仍低于北京、上海等城市。
择校生收费“不过万”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将继续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民办要规范,收费不过万”的原则。公办初中、小学只收杂费,免收学费。高中择校生的比例将要逐年下调,最终实现学费“并轨”,建立起一个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
特困生入学有保障
今年,各区县将对属于9年义务教育阶段的低保对象子女,按照区县教育局(教委)划定的学区片,安排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初中学习。对于进入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学习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子女,学校应予减免学杂费。同时还要鼓励民办学校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学校,招收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减免学杂费。同时,还鼓励民办学校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学校,招收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减免学杂费的资助。
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建制的高职学院)的学生、研究生,凡因生活困难,无法支付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的均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同时高校还将开辟勤工助学岗位,引导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任何学校不得乱收费
今年本市任何学校不得违反收费规定,另立收费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不准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不准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跨地区建设费”等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不准以代收费名义向学生多收费、高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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