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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 昨天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一项旨在规范中药材生产,促进中药标准现代化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简称GAP)将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今后中药材采集加工将有章可循。
长期以来,我国中药材种植、养殖和采集加工一直沿用传统标准,没有统一规范,这严重制约了中药现代化进程,并成为中药走进国际市场的“瓶颈”。此次施行的GAP标准将中药材的生态环境、种质和繁殖材料、药用动物养殖及采收初加工等中药材生产的全过程都纳入了规范范围。值得关注的是此次GAP标准强调了保持生态平衡和对稀有动植物的保护,要求生产企业按照药用动植物天然习性进行种植和养殖,同时对中药材产地的空气质量、土壤标准、灌溉水水质和药用动物饮用水水质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对于药用植物的栽培还特别强调禁止施用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及医院垃圾,而以施用有机肥料为主。GAP标准的实施也是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非临床研究试验管理规范(GLP)》、《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之后,国家出台的又一药品规范性文件。(记者赵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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