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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 5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立昌主持会议。市长李盛霖列席会议。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汇报,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经济工作监督的新进展。市财政局局长崔津渡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天津市2001年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意义重大,它不仅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需要,而且是反对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利于从制度上,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多年来,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清理整顿了预算外资金,取消了一大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加强收费立项源头控制,坚决制止和取消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将单位和部门收取的预算外资金纳入了财政管理;清理规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整顿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实行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款分离”及罚没收入“罚缴分离”办法;积极推行了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促进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做好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今年1—4月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良好,从整体上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继续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幅度,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增长,利用外资进展顺利,城乡居民收入继续提高。我们要保持住这种良好的经济发展势头,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与时俱进,力争上游,抢抓机遇,跨越发展”的基本工作要求,努力做好上半年的各项工作,要做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以良好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薛尚恩宣读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及所作的修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牟怀善宣读的《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及所作的修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张云间宣读的《天津市老年人教育条例(草案)》及所作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宣读的关于提请审议谢志强等任免职务的议案和天津海事法院院长李柏华宣读的有关审判人员任免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远鹏、潘义清、李振东、朱文榘、王鸿江、邢军、张毓环、庄公惠、卢金发,秘书长高少安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德惠,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通讯员郑志强 记者刘永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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