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兼驻北京办事处主任瞿利因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被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瞿利一案是司法机关在侦查马向东等人经济犯罪案中发现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江苏省管辖。现查明:1996年4月至2000年6月,瞿利用职务之便,在收购海南某公司大厦等过程中,索要、收受贿赂人民币、美元及日产丰田吉普车一辆,折合人民币共计821.99万元;将下属公司公款600万元以个人名义借给沈阳某私营企业使用,案发时尚有500万元未归还;瞿还侵吞本单位公款165万元。案发后,司法机关依法扣押涉案款物折合人民币1129.598万元。
|